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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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公示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5-10-29 14:44:0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陕西省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学校拟推荐《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原始口述版考察》等6项(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经评审,现对拟推荐参评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1029—202511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验。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凡逾期及匿名、冒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森

    电话:2650174

    邮箱:1036566359@qq.com

    《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公示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