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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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3-02-25 16:06:00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社科联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报送

    各单位要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高度,结合各自领域发展实际,认真制定好本单位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根据《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报送选题重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学术活动计划。

    二、关于学术活动项目申报

    学术活动项目类型包括高层论坛、三秦智库论坛、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简称学术年会)和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申报。

    (一)高层论坛。

    高层论坛是我省社科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中省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2023年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经济思想等内容举办,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依据上述主题申请承办。

    (二)三秦智库论坛。

    三秦智库论坛是陕西智库联盟为成员单位搭建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平台,主要围绕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成果交流研讨和成果发布。第三届三秦智库论坛主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陕西高质量发展设置分论坛,由省社科联主办,各单位拟定主题申请承办。

    (三)学术年会。

    学术年会是省社科联为我省社科界及业界搭建的一个多学科、跨领域的品牌化学术研讨交流平台,主要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开展。各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题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国际性、全国性以及跨省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均可申报。第十七届(2023)学术年会拟设置若干分场活动,各单位依据学术前沿自拟主题申请承办。

    (四)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学术活动资助项目旨在支持各单位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开展特色学术活动。各单位根据各自学科领域特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拟主题进行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由各单位自主开展,省社科联择优资助。

    三、有关要求

    1.根据《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否申报学术活动项目,均需上报全年学术活动计划,且不得少于1场次。

    2.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全年学术活动报送汇总表》(附件1)和《学术活动计划表》(附件2)报科研处414室,逾期不再受理。

    3.单独申报的,最多申报2个项目类别,择优1项予以资助。

    4.鼓励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不受项目类别和场次限制。

    5.省社科联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全文在陕西社科网网站公告下载)规定,分类择优资助。

    6.高层论坛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字样;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年会分场活动”字样;学术资助活动开展时,须注明“陕西省社科界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字样。

    7.获得资助的须推荐不少于5篇的论文(推荐单位需评审排序、填写汇总表)。

    8.资助活动须在当年内完成,一般不跨年度举办。因特殊情况延期的,应提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因故不能举办的,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并通过原渠道退回资助经费。延期或终止的,其申报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9.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园 电 话:2650173

    附件:1.全年学术活动报送汇总表

    2. 学术活动计划表

    3.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4.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学术活动计划(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2.全年学术活动报送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3.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年学术活动计划暨申报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4.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 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