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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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2-09-22 11:05:0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2 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每校限报3个,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每校限报2个,其他高校限报1个,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申报数择优推荐。

    2.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见附件)。

    3.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 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 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4.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储能、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研究中心。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鼓励新兴学科和交叉融合的研究平台申报。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得重复建设。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拟申请的工程中心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

    2.系统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至2022年10月17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以此时间为准)。

    3.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工程中心的工作有涉密内容,请在申报材料中进行脱密处理。

    4.在学校审核、评审、公示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产,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

    5.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10月10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园 电话:2650173

    附件:1.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模板)

    2.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附件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模板(终).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