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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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1-09-28 09:35:00

    各单位、各学院: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材料的范围

    1.截止2021年底执行期已满的校级项目(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校级项目;

    3.2020年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校级项目。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附件1);

    (2)《延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3) 项目成果复印件。

    2.所有书面材料一式1份,A4纸打印,按归档审核表、结题报告及成果复印件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各单位统一汇总并于20211015前报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416办公室)。

    3.凡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办理结题的校级项目,按照《关于对无故不结项者的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4.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超期未结题项目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提高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结题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0911-2650174

    附件1.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

    2.延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XXX学院结题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1: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XXX学院结题材料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