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启动,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一)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校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0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四、参评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三)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四)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三)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参评方式
本次评奖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通过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进入“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校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络填报。
六、时间安排
网络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8日,作者网上注册、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7月12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匿名件),胶装不另加封面,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4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附件:1.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分类代码表
3.第一作者授权书
科研处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