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的通知》(延市社科联〔2020〕23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参加全国政协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精神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延安地域文化资源优势,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说明
(一)《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围绕党的最新理论的阐释和解读,包括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相关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包括脱贫攻坚、退耕还林、苹果产业后整理、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优化、文化旅游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富民、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教育卫生、社保民生等社会事业相关研究;围绕我市特色优长学科,包括延安十三年、延安精神时代化、陕北民间文化艺术及历史等相关研究拟定了一批选题,基本定位以体现延安自身优势和特点为主,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有机结合。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多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三、申报说明
(一)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结项时间均为一年。如不能按期结项或经鉴定未能通过者,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立自筹经费项目,其选题、申报和评审办法与规划项目的要求相同。
(二)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3万元,一般项目0.5—1.5万元,青年项目0.5万元。
(三)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特别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提取5%,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3%,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2.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延安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4.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5.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6.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提取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8%。
7.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四)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实行匿名活页评审方式。
(五)《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请汇总表》请通过延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yaskl.cn/)。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在申报课题时提交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获批立项省部级以上的课题不得再以同一课题重复申报。
2.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中予以撤项处理未满三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课题不能超出《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范畴,申报重点项目课题必须与《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中所划定重点项目内容相一致。
2.申报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过去负责的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已结项),且不得作为主要参加者(项目成员中排序前三位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
3.项目参加者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
4.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六名。
5.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申报要求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
五、申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在申报期内,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5份以及填写好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主管领导签字)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审核,所有材料电子版以个人姓名命名,院系统一打包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行政楼416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延涛
联系电话:0911-2650156
电子邮箱:yadxyyt@163.com
附件1: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延安市社科专项资金2020年度规划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