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9-10-28 16:25: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7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科研处审查,现对申报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对申报成果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科研处成果科(新校区行政楼414),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信息见附件。
科研处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延安大学申报2020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相关信息.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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