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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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9-10-12 15:41: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19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延市科发〔2019〕41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一)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园区与县域特色经济创新链项目、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二)科技型企业倍增培育计划

    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

    (后补助)、瞪羚企业培育项目(后补助)。

    (三)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2020年发布)。

    (四)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科技创新基地项目(部分已征集完成)、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已征集完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项目(已征集完成)。

    二、申报程序

    2019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通过“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pt.kjj.yan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2.经院系和科研处逐级审核、筛选、专家评审、填写推荐意见等程序,提交延安市科技局。

    3.项目在线提交后,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论,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延安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延安市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指南发布之日),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指南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4.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5.项目负责人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

    (三)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五)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六)校内评审纸质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各1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按单位报送),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七)因科技局项目是限项项目,所以请项目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截止1031日17:00)内完成网上填报,以便预留校内审核和评审时间。

    四、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191012日9:00至20191031日17:00。10月31日之后网上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11月1日8:00---17:30。

    3.联系人:杨延涛

    联系电话:0911-265015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729554571

    附件1:2019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延安市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科研处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1 2019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延安市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项目论证活页.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