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8〕13号),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启动首批陕西高校新型智库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履行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职责,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强化智库培育建设及认定智库的过程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一批专业化的高端智库,提升我校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
二、申报条件、数量与工作要求
1.《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规定了智库的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和运行管理机制,各学院应认真解读,精心组织,在原有智库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限。
2.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对申报智库的科研业绩、创新潜力、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各学院应作出对智库建设及运行经费的承诺、对智库所需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5.各学院对拟申报的智库公示至少5天,公示内容包含智库名称、智库负责人、首席专家、智库的主要研究方向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智库方可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申请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16:00时,只报送电子版。
2.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智库申请申报材料。
联系人:贺知章 电话:13992130032
附件:1.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
2.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