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延安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延市科协发【2017】1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延安青年科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未获过本奖。
二、具体要求
1、“延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2份。
2、“延安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2份(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3、代表性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为主要完成人第七名(不含领导)以前或主要贡献者第七名(不含领导)以前,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
4、“延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一式5份。
5、“延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2寸)。
6、“延安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2000字左右,事迹真实具体,并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7、除纸质材料外需另加电子版材料一份。
候选人将上述材料于4月21日前报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2333506
附件:第十届延安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