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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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我校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6-09-23 17:35:00

    各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6〕19号)文件通知,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精心筛选,做好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以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为基础,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各单位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后组织统一评审。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7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已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教育厅计划专项资助的,原则上不予申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项目:本年度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我校获得申报数量分配情况为人文专项25项、自然专项20项。各单位根据限报数量要求(见下表),由科研秘书前往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领取登录帐号和密码。

    各学院申报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数量分配表

    单位名称

    限报数(项)

    单位名称

    限报数(项)

    单位名称

    限报数(项)

    文学院

    5

    政法学院

    5

    历史学院

    5

    公管学院

    5

    经管学院

    5

    教科院

    5

    外语学院

    4

    马列学院

    4

    体育学院

    4

    鲁艺学院

    4

    小计

    46

    化工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5

    物电学院

    5

    医学院

    5

    生科院

    5

    建筑学院

    4

    石油学院

    4

    附属医院

    5

    小计

    38

    限报数总计

    84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不限项,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领取登录帐号和密码。

    (三)重点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一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

    各学院务必在10月8日下午3:00前将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按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重点科研项目需按单位排序上报。

    各学院务必在10月8日下午3:00前将人文专项项目或自然专项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按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通知上报项目负责人,在10月12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五) 注意事项

    1、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

    2、专项项目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

    3、基地项目申报金额为3万元,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研究目标要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4、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金额5万元,核心期刊3篇,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

    5、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科研平台限报1项。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

    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