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延大党办发【2015】38号)精神,现将各学院2015年科研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考核与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同步实施。各学院须按照学校印发的《关于印发《< 延安大学处理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2015年修订)>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延大党发[2015]34号)中“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本学院2015年科研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二、本年度考核的时间界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15日。跨年度的项目成果在考核时间之外,列入下年度考核范围。
三、各学院汇总的数据,须学院院长或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王海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1:理工农医类统计报表
附件2: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
科研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