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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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信息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3-05-31 16:15:22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省社科联桥梁纽带作用,根据《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陕西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省社科联拟启动建设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及其应用检索系统。按照工作安排,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建设社科数据资源库要求,报送内容分为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人才及其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

    (一)社科研究机构

    从事社科工作的二级学院。

    (二)社科人才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现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含交叉学科)教学科研的在职人员;

    2.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退休人员;

    3.在社科管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三)科研项目

    1.承担和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中央其他部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承担和完成的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3.承担和完成的陕西省软科学项目。

    (四)研究成果

    1.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

    2.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专著;

    3.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调研报告;

    4.获得省部级奖的成果。

    二、报送要求

    (一)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由从事社科工作的学院填写,详见附件1。

    (二)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由个人填报,请每一位符合填报条件的社科工作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从事工作以来所有成果、项目、奖励等,详见附件2。

    (三)填报的信息将作为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中机构库、人才库、项目库、成果库的基础信息。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认真收集整理汇总信息,按照规范格式填报相关内容,做到详实准确,符合条件的全部填写。

    (五)涉及保密内容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不在填报范围内。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于6月19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附件1《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2《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414室。

    联系人:李园       话:0911-2650155

    附件:1.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

    2.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